东城区小客车报废补贴最新标准
发布时间:2020-05-13 15:02:29 作者:ld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为: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报废车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淘汰注销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客车;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和单位,在太原市注册登记;车辆报废时,其实际使用年限距离国家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或不满行驶里程参考值,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太原市将通过政策补贴,促使全市老旧柴油货车和营运柴油客车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报废淘汰,有效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